為甚麼要考試?
近代西學東漸的大潮無可抵擋,唯一能反向輸出的竟然是科舉制度。孫中山在百年前就再三強調過:「現在歐美各國的考試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去的。所以,中國的考試制度,就是世界上用以拔取真才的最古最好的制度。」幾乎在同時,清末京師大學堂的美裔總教習丁韙良也說過:「科舉是中國文明的最好方面……當今英國、法國和美國正在發展的文官考試制度,是從中國借鑒而來。」
再往回推半個多世紀,1835年間已經有Robert Engles撰文表示:「我們(指東印度公司)已經採用中國人的考試辦法來選拔人才了。如果哪一天,全英國也能夠採用這種辦法來選拔、考選我們的官員,那麼對英國甚至對整個歐洲社會產生的正面作用和影響,將要大於火藥和指南針。」
這是該更讓炎黃子孫驕傲、或慚愧的事呢?考試制度在一個大範圍的文化影響之下推廣了上千年,毫無疑問地造就了後進的亞洲人淪為惡補惡爭的次等公民,卻能夠在萬里之遙的「蠻貊之邦」打造出驚人的競爭文明,這要從幾個小故事上說起。
我的一位學成後歸國服務的半導體博士朋友(以下通稱某君)在留美其間曾經有過三次不尋常的考試體驗。在美國人──尤其是有學院經歷者──看起來,每一個小故事可能都稀鬆平常,不足以稱奇;然而對於關心台灣教育的人來說,每一則都像天方夜譚,蘊含著我們「為甚麼要參加考試」的反思和真理。
其一,某君自創一與教授所教者不同的解題法作答,原本被課以零分,某君不服,與教授約,提出了另外兩種亦不同於教授見解的解法。教授當堂告知:你以第一名通過本課程,我已經沒有甚麼可以教你的了。
其二,某君的另一門課教授允許學生於考試時自帶小抄,但是對小抄樣式另有規定。小抄不得多於一頁,不得大於A4尺寸,不得兩面書寫,不得以複印件為之。當考試題目發下來之後,學生們每每發現:教授之命題別出心裁,所攜小抄全無用武之地,可是精心準備小抄的過程卻讓每個人受益良多。
其三,還有一門課,將近期末時教授宣佈:自覺本科目學習良好者無論,而自覺學習有問題者請於某月某日至某處參加期末考。出身台灣教育體系的某君當然不明白這位教授的用意,課後隨即與教授訂約面談,想要知道自己是不是聽錯了。我毋須告訴你:某君後來如何通過學習評量,這第三個小故事的核心意義是:他最後終於明白了教授對於考試這件事所抱持的理念:如果要落實考試是一種對個人學習成果的檢討,而不是利己排他、爭先恐後的手段,我們才能有機會重新在教育環境中驅逐那些功利的、自耗的、互鬥的目標、方式和像是惡性腫瘤一般的考試產業。
我們曾經是他山之石,而今卻土崩石爛,關鍵就是除了簡單的公平訴求之外,我們對於考試沒有深切的思想,也沒有將與人的競爭轉進為自我的惕勵,總以為在一個看似公平的賽局基礎上高人一等便足以安身立命。正是這個集體信念讓我們集體墮落。墮落到最深遠的荒謬的地帶,便有第四個故事在等你──
當補習班變成教學現場,而教室變成考場時,老師發現學生考壞了,第一句話會問:「你是那個補習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