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志毋相忘耳
相传雍正还是皇子的时候,有「任侠微行」的活动。某年游杭州,将泛西湖,出涌金门,见一书生卖字,笔画颇为精到,遂命书一联,中有「秋」字,可这书生好卖弄,将左禾右火的秋字写成左火右禾。允禛指着那怪字问道:「这个字儿,没写错么?」书生当下例举某帖某碑为证,说这是个古写的秋字。允禛随即道:「你这么有学问,怎么不应个举业,讨个功名出身?」书生答曰:「不瞒您说,学是进了的、举也是中了的,无奈家贫候不着职缺,连妻儿都养不活;还是卖字维生、得过且过,哪里敢奢望甚么富贵呢?」允禛闻言,立刻从囊中取出几锭马蹄金,慨然道:「我作生意赚了些,不如资助你求个功名──他年得志,毋相忘耳!」
这里且打住,先说「得志毋相忘」。在中国民间的叙事传统里,「得志相忘」是个老题目。蔡伯喈与赵五娘、陈世美与秦香莲、莫稽与金玉奴、洪钧与李蔼如,可想而知:祇要有微时结褵的故事,便少不得「他年得志,幸君慎毋相忘耳」的叮咛,且这叮咛通常是无效的。故事里固然有薄悻男对痴情女的性别问题,也有忘得多和忘得少的差别待遇,但是,说「得志」似乎总是会「相忘」则大体成立。
近闻基隆某男中了乐透、独得彩金三亿三千万,又不想被糟糠之妻瓜分,竟至闹到诉请离婚的地步,可知此君之凉薄,竟也颇合于古。在《孔子家语》贤君篇里就曾经记载,鲁哀公拿一则新闻问孔老夫子:「寡人听说,有人忘性大到搬了家、竟然把妻子忘在老宅子里了。」孔老夫子当然要借题发挥一下,话锋一转,指责起夏桀「忘祖」、「坏法」、「废其世祀」、「荒于淫乐」;老夫子可能没想到:鲁哀公对这一则忘妻的故事之所以情有独钟、引为笑谈,必定有他自己不足以明言的欣羡之意。
《今古奇观》第五卷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就是这么一个儆醒人甚么该忘、甚么不该忘的故事。其中有那么一个段子,是老鸨斥骂十娘:「我们行户人家,吃客穿客,前门送旧、后门迎新;所谓『门庭间如火/钱箔堆如垛。』自从那李甲在此混账一年有余,莫说新客,连旧主顾都断了,分明是接了钟馗老,连小鬼也没得上门!弄得老娘一家人家,有气无烟,不成个甚么模样了。」这老鸨堪称专业,知道烟花行户有个「相忘」的本质在,送往迎来、前出后进,一旦流连顾盼,必有晦气麻烦。故事的后半截儿李甲还没来得及「得志」,便要把十娘转卖给个盐商,可见他才该吃十娘这「行户人家」的饭。
同样是「前门送旧、后门迎新」,可是烟花这行户和官场仍有不同;其不同者唯在于后者是不容「得志相忘」的──这就要把话说回来了。话说涌金门前卖字的书生拿了允禛的马蹄金,「即上公交车,连捷翰林」,推其经历,当有个一、两年的光景。这个时候允禛已经践祚,是为雍正。一日,皇上看见翰林里头有这么个名字,想起涌金门前旧事,遂召见,交发了一张写了个「和」字的纸片给书生──祇这左禾右口的和字写成左口右禾,雍正还问了句:「这,是个甚么字啊?」书生立刻奏答:「这是个错写的『和』字。」雍正笑而不语,也就让书生退下去了。第二天一早,书生奉诏前往浙江向巡抚报到。巡抚启视上谕,雍正批的是:「命此书生仍向涌金门钱卖字三年,再来供职。」书生这才想起来:他实在是忘了不该忘的人、以及不该忘的事。
得意而不宜忘者不祇是恩情,还有本分。世传另一个故事也归于雍正,可就惨烈得多。某日宫中献演杂剧,有搬绣襦院本《郑儋打子》,扮演剧中常州刺史郑儋的是个曲伎俱佳的伶人,雍正对此伶十分称赏,有「赐食」的恩典,未料这伶工一时得意忘形,顺口问了声:「如今常州府知府是谁啊?」雍正勃然作色──可见他老子康熙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说他「喜怒不定」,可谓识虑深远了──当即斥道:「你不过是个唱戏的,居然敢擅问官守?」天子之怒,非比寻常,这伶工当场就给乱杖打死了。
这个故事听过就忘了罢,不好到处传诵;一旦听的人多了,大家总十分容易联想起当今台面上得志忘形的官儿,那得预备下多少棍棒伺候?照忘形的德行打遍了,恐怕要满朝为之一空。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