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平日案牘勞形之切,我猜想監察委員李復甸和律師羅秉成都願意在通衢鬧市之上發放電影〈嫌豬手事件簿〉的招待券。他們長年關心的社會正義我們偶爾不免會在某個幽微闃暗的角落淪失,而這部日本電影卻以赤裸鮮活的手法揭露了大部分人們不及見、也不忍見的正義淪失真相,進而追問:在沒有青天朗照或明鏡高懸的所在,我們的良知和理性會不會願意為受屈的陌生人點亮一盞希望?還是我們寧可隨俗,對那明顯被指認的罪犯出之以便宜、簡陋的「嫌惡」而已?
一部電影能不能夠翻新一個社會對於司法程序的成見?這本來是深刻的思想問題,考驗我們對於日夕呼喊的文化浸潤是否具備尊重和實踐的誠意。不過,它也同時在一般生活面向上,挑戰了整個社會對真理的追求和認知是否成熟到使每一個個人擁有「力排眾議」的勇氣。
〈嫌豬手事件簿〉的故事一般人耳熟能詳了,敘述男子金子徹平被女學生指認是為在電車上騷擾她的色狼,徹平從頭到尾否認了罪行,即便面對高達9成99的高定罪率,而認罪又可以罰錢了事,但是為了捍衛清白,金子徹平和律師竭盡所能找到了證人還原現場狀況,但是警察與檢察官製作筆錄時並未採取對於被告有利的證詞,最後,在法官心證的裁量下,金子徹平判刑四月確定。
賈西亞‧馬奎茲的短篇小說〈我只是來借個電話〉據說取材自新聞報導。我們只能依據小說內容推測:這世界上發生過一樁這樣離奇荒謬的事:一個在風雨夜中因座車拋錨而搭乘一輛載送精神病患的巴士求救的婦人,在他人一連串的疏失和誤判之後,被關進了瘋人院,長達十數年──而她的初衷,不過是想借個電話向遠方的家人求助而已。可想而知,即便多年後真相大白,沉冤昭雪,她也不必出來了。金子徹平的故事──甚至所有在我們這個社會裡曾經發生過的冤錯假案背後的故事;都不免屬於兩種集體心態的結果。其一是為了尊重司法體系的獨立和完整,而不得不在司法程序的任何一個環節上維持對體系本身純形式主義的尊重,所以一旦定罪率高達9成99,這比例數字就會繼續堆疊得更高;其二是針對某一爭端,當一個社會有了方便推崇或譴責的對象,便產生無以逆轉的傾斜,使成造神打鬼之勢,以免必須深入剝理的思辨問題過度困擾庸俗大眾的淺薄思維。《孟子‧梁惠王下》有那麼一段話,說話的對象是齊宣王,到今天這樣的開放社會,我們可以把「君王」類比成一個社會的「公民全體」:「(君王)身邊的人都說某人可殺,請不要遽爾聽信;在朝廷任官的人也都說某人可殺,也請不要遽爾聽信;當全國的人民都說某人可殺,還得仔細查察,發現的確有可殺之處,然後殺之,這才能讓我們有個說法:這一刑殺,是全國國人所主持的。」孟子的原文很清楚,在「國人皆曰可殺」之後,還有「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
庸眾之所以為庸眾,並非個人智力、教養;庸眾之所以為庸眾,常是因為身在眾中之趨從與冷漠使然。〈嫌豬手事件簿〉所反省的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這不問青紅皂白的趨從與冷漠,竟然是由司法體系所默許、甚至發動的。
电影《嫌猪手事件簿》(I just didn't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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